一、个人债务纠纷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是什么

1、出现个人债务纠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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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要回恶意拖欠的债务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让恶意拖欠的债务人获得不法利益。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个人债务纠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的,可以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