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会受到处罚吗?-北京东城律师,北京东城区律师咨询,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东城免费律师咨询

一、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会受到处罚吗?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1、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2、确定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3、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工伤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