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女法院上的含义是什么
1、非婚生子女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如下:该子女在出生时,父亲和母亲尚未进行合法婚姻登记,或父母婚姻关系被撤销、认定无效,即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即可认定为非婚生子女。
且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包括姓名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同时非婚生子女也和婚生子女一样承担同等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准正
如果非婚生子女希望认领或者准正,需要他的生父母进行结婚准正。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法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非婚生子女本身的权利义务和婚生子女是相同的,所以只要亲生的父母进行了正式的结婚登记非婚生子女也就变成了婚生子女了。